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委会2025年优秀实验教学案例申报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5/10/29 14:25:27   阅读:16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指导方针,持续深化新商科实验教学改革,展示各会员单位在新商科实验教学方面的创新实践与丰硕成果,促进先进经验和优秀模式的交流与推广,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开展新商科优秀实验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与方向

1.数智技术融合。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在新商科实验教学中的应用案例,如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开发与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在金融/营销实验中的实践等。

2.实验课程改革创新。围绕新商科核心课程(会计、金融、管理、物流、跨境电商等)的实验模块重构、跨学科实验课程设计(如“商科+工科”“商科+文科”融合实验)等。

3.校企协同育人。体现产教融合的新商科实验教学案例,如校企共建实验基地运行、企业真实项目融入实验教学、行业导师参与实验指导等。

4.评价与质量提升。创新新商科实验教学评价机制的案例,如过程性评价工具开发、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素养测评体系应用、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与改进实践等。

5.创新创业实践类。依托实验教学开展新商科创新创业教育的案例,如创新创业实验课程体系建设、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与实验教学联动、学科竞赛与实验教学融合等。

二、案例内容要求

1.真实性。案例应源于各单位近年来的实际教学工作,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

2.典型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新商科实验教学改革的某一方面或领域的先进理念和特色。

3.创新性。案例应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技术应用、管理模式等方面有显著创新。

4.实效性。案例应经过实践检验,在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规范性。案例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建议包含案例背景、目标思路、实施过程(含具体做法、技术应用等)、创新亮点、成效评价、反思与展望等基本要素。

三、申报时间与流程

1.各院校按照专委会申报文件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优秀实验教学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专委会收到优秀案例申请后,专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院校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确定优秀实验教学案例15项,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专委会对优秀案例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

各院校将优秀案例申请表(须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公章)、课堂场景图片(1-2张,大小不低于2M)和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专委会电子邮箱:xsksyjxzwh@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13751059857、020-37215278

五、注意事项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优秀实验教学案例申报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新商科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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